2020年4月4日 星期六

重要的事要說三遍。這句話你很熟,但你知道來自哪裡嗎?(轉貼)

關於「重要的事要說三遍」的來源,網上有一些不同的說法。有的說是出自廣告,有的說是出自尼采的一篇文章。而我所知道的,是新約聖經馬太、馬可、路加三本福音書中所共同記載的一件事,每卷書都著重敘述了耶穌三次重申祂的受死與復活。索引如下:

馬太福音16:21-28;17:22-23;20:18-19;

馬可福音8:31-9:1;9:30-32;10:32-34;

路加福音9:22;9:43-45;18:31-34;

聖經三次強調耶穌的使命和目標。目標:十字架,使命:救贖。這個目標和使命是人所不認識的。當彼得承認耶穌就是舊約所應許的彌賽亞(救世主)之時,耶穌開始宣告祂的真正使命:要被抓、受苦受害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祂的跟隨者表現出來的反應是完全不能理解。彼得對耶穌說:主啊,你不能去,這怎麼可以?!彼得不知道,連跟隨耶穌的門徒一開始也不明白。雖然他們熟讀舊約聖經,但不明白所隱藏的意思,非常憂慮。

事情的發展果然是按照耶穌所預言的那樣。聖經記載,耶穌被猶大出賣後被捕,經歷的殘酷的鞭打和十字架的酷刑而死。第三日祂復活了。

耶穌復活之後,在耶路撒冷去往以馬忤斯的路上,遇見了祂的兩個門徒。聖經上說那兩個門徒眼睛迷糊了,不認識祂,意思是指:門徒雖然熟讀舊約聖經,但無法從舊約的啟示認出耶穌來。這二位門徒所表現出來的迷惑令耶穌感慨:「無知的人哪,舊約中先知所說的一切話,你們心太遲鈍了。耶穌這樣受害,又進入祂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嗎?」於是耶穌從用舊約(摩西五經、眾先知書),凡舊約所啟示自己的段落,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。

之後,耶穌來到祂的門徒中間對他們說,摩西的律法,先知的書,和詩篇上所記的,凡指著我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,使他們能明白舊約聖經。又對他們說,耶穌受害,第三日從死里復活,是舊約聖經的啟示,必須要應驗。

每一個基督徒重溫一下這重要的事,為的是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,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。每一個耶穌的跟隨者就是這些事的見證。 (路24:44-4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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